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租入资产、接受和提供劳务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了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18,853.09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94.8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6,851.3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308.61万元,合计金额为26,107.88万元。
2025年实际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为4,003.06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金额为58.96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2,597.9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86.96万元,合计金额为6,746.96万元。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1月25日、 2025年3月13 日披露于巨潮
资 讯 网 ()的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 号 : 2025-003)、 《关于补充 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 告 编 号 : 2025-025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在计划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 划与业务开展进度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初步的评估和测算,以与 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金额的上限进行预计,但实际交易时受市场 环境、价格波动、客户需求、订单结构变化等影响,最终按照业 务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 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 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子公司经营需求 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过磷酸钙、复混肥、硫酸、塑料制品、氟化铝、氟硅酸钠、编织袋生产、销售;磷矿石开采(仅限于分支机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凭有效审批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一般项目:磷矿石开采、销售;砂石、硅石、重晶石、铝钒土、硫铁矿购销,磷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危险物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及磷化工系列产品;建材,二、三类机电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799.81万元,净资产-15,678.5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0.03万元,利润总额-491.65万元,净利润-491.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车辆租赁、房屋租赁、电费等),租入资产权属清晰,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洗选、加工及销售;煤层气开发及购销、煤炭产品的批发经营;煤业投资、煤业技术开发、煤化工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石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83,941.47万元,净资产8,717.5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9万元,利润总额-24.45万元,净利润-24.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甲酸及C1化工系列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磷酸盐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生产的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历任非独立董事沈鑫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及副总裁冯永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法人主体
截止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578.04万元,净资产-26,390.9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38万元,利润总额-14.09万元,净利润-14.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房屋租赁),租入资产权属清晰,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监理,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以及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合磷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4%的参股公司,公司历任总工程师张本发先生为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预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本次交易均是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公司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独立,为充分利用区域内设施、设备以及技术、资源、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租入资产、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次交易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赞同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